项目监管中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组成由中心主任领导,财务处、综合处具体负责,其他处室参与,纪检专干监督的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在中心内部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由纪检专干负责收集举报材料,受理举报事项。
中心针对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了对照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中心的财务管理是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的。全部收入、支出均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目统一核算,未出现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及出国(境)费等情况,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中心重视“三公”经费的管理,将“三公”经费的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点之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将“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未出现无预算、无批准列支出国费用的情况;无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经费和业务招待费一直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通过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中心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中心将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更加严格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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